国家标准计划《制盐工业术语和盐产品分类命名》由 TC295(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盐业协会 、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盐检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等 。
| 67 食品技术 |
| 67.220 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 |
| 67.220.20 食品添加剂 |
一、目的: 规范管理的需要。
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要求“坚持依法治盐,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国家实行食盐专营制度,食盐的生产批发实行定点管理,从食盐生产到销售各环节都有明确监管要求。
但由于盐产品命名和分类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食用盐、工业盐、生活日化用盐和畜牧用盐、副产工业盐等界定不清晰,给社会带来食品安全隐患,给消费者选购商品带来困惑,给管理部门增加市场监管难度,因此规范盐产品命名和分类界定十分必要。
规范市场的需要。
随着盐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盐行业的快速发展,盐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但部分食盐企业为了追求企业利益,产品命名五花八门,脱离了产品属性,夸大宣传产品功能,导致消费者难以辨别和选择,产品命名不规范、分类不统一的问题日趋突出。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盐行业高质量发展,政府相关部门责成盐行业制定盐产品命名和分类规则,真正落实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激发盐业活力,避免出现“一放就乱”。
完善标准体系建设的需要。
随着制盐工业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涌现,原有《制盐工业术语》(GB/T 19420-2021)已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发展需求,部分术语定义模糊、涵盖范围不全,特别是缺少对产品的命名、分类、编码的要求。
为规范行业用语,促进技术交流,推动制盐工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亟需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是全国盐业标准体系框架图中基础标准,是盐业生产技术活动中最基本的标准项目,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本次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盐业标准化体系。
二、意义: 规范行业用语,促进技术交流。
修订后的标准将更加全面、准确地定义制盐工业相关术语,消除歧义,为行业内的技术交流、信息共享、科研合作提供统一的语言基础,避免因术语理解不一致造成的沟通障碍和技术误解。
适应技术发展,引领行业进步。
修订将充分考虑近年来制盐工业在绿色生产、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果,新增相关术语,删除过时内容,使标准更加贴近行业实际,反映技术发展趋势,为制盐工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规范盐产品命名和分类,维护市场秩序。
本次修订将增加盐产品命名和分类相关内容,明确盐产品的定义、分类原则、命名规则等,规范盐产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盐行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水平。
术语标准是标准体系的基础,本次修订将进一步完善制盐工业标准体系,为其他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提供术语依据,提升整个行业的标准化水平,促进制盐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促进国际贸易,提升国际竞争力。
统一的术语标准有利于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促进国内外制盐行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制盐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增强盐业企业的盈利能力,推动和促进盐业参与双循环战略。
本次修订主要修改和增加内容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修改了第1章; ——修改了第2章; ——修改了盐产品(4.1),增加了盐产品分类(4.1.1); ——增加了盐产品的命名(第9章); ——增加了盐产品的编码(第10章)。 本文件规定了制盐工业中的一般术语以及产品、盐矿地质与盐矿开采、制盐、盐化工、盐田生物的术语,以及盐产品分类、命名及编码。 本文件适用于制盐、盐化工及盐田生物领域,盐产品代码识别、分类命名及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