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混合动力电动农林轮式拖拉机 》由 TC140(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科技大学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 、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沿海农业机械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 、浙江海天机械有限公司 、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测所有限公司 、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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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混合动力电动农林轮式拖拉机》标准,旨在通过规范产品设计与制造,确保拖拉机在设计、生产、检验等各个环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要求,从而提升产品的整体质量和可靠性。
这一标准的出台不仅能够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提升我国农业机械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还能有效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
此外,明确的技术标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低质量产品扰乱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混合动力电动农林轮式拖拉机是节能环保型农业机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标准的制定有助于推广高效、环保的农业装备,提升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智能化、绿色化进程。
通过降低能耗和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这一标准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的战略方向,有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同时,明确的安全和技术要求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中的事故风险,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范围:适用于混合动力电动农林轮式拖拉机。 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了混合动力电动农林轮式拖拉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标志、运输和贮存。 技术内容如下: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根据结构和功率段不同分类的拖拉机应满足GB/T 15370中4.1的一般要求。 4.1.2 发动机和驱动电机在全程调速范围内应能稳定运转,并能直接通过指令控制发动机和驱动电机停止运转;手油门操纵装置应能可靠停在任何位置,不受脚油门操纵的影响。 4.1.3 拖拉机应配备至少能对发动机转速、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发动机工作小时、燃油箱油量、发动机控制系统故障、后处理再生状态、后处理故障、SOC、整车瞬态油耗和车载终端状态实时显示的装置。车载终端应符合HJ 1014的规定。 4.1.4 拖拉机厂家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标明储能装置使用与维护的要求。 4.2 安全要求及环保要求 4.2.1 根据结构不同分类的拖拉机应满足GB/T 15370中4.2的安全要求及环保要求。 4.2.2 拖拉机人员触电防护要求应符合GB 18384—2020中5.1的要求。 4.2.3 拖拉机功能安全防护要求应符合GB 18384—2020中5.2的要求。 4.2.4 拖拉机配套动力蓄电池安全应符合GB 38031—2025的要求,并获得资质认定(CMA)的农业机械鉴定机构或获得资质认定(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拖拉机可靠性试验报告复印件。 注:同系列是指可充电储能系统的种类,额定电压,电池单体,电池模组及数量应一致。 4.2.5 拖拉机内饰材料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20953-2007的要求。 4.3 主要性能要求 4.3.1 动力输出轴性能 4.3.1.1 拖拉机动力输出轴的最大功率应不低于使用说明书规定值,全功率动力输出轴最大输出功率应在整机功率(12 h)的0.85~1倍之间。 4.3.1.2 动力输出轴转矩储备率应不小于20%。 4.3.1.3 当动力输出轴与发动机机械连接时,动力输出轴最大转矩点转速与在发动机标定转速下转速之比应不大于75%。 4.3.1.4 拖拉机加权动力输出轴燃油消耗率满足GB/T 40078的规定。(整机功率73kW以下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50g/(kW?h);整机功率73kW及147kW以下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80g/(kW?h);整机功率147kW及以上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80g/(kW?h))。 4.3.2 电动力输出口性能 拖拉机电动力输出口电压应符合GB/T 156-2017的规定。 4.3.3 牵引性能 4.3.3.1 拖拉机最大牵引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不小于标定牵引力的1.5倍。 4.3.3.2 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应不小于整机功率(12 h)的0.75倍。 4.3.3.3 可充电储能装置电量等效燃油消耗量的情况下,拖拉机加权牵引燃油消耗率满足GB/T 40078的规定。(整机功率73kW以下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40 g/(kW?h);整机功率73kW及147kW以下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55 g/(kW?h);整机功率147kW及以上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55 g/(kW?h)) 4.3.4 起动性能 拖拉机在-10℃的环境温度中应能顺利起动。 4.3.5 高温性能 在环境温度为40 ℃情况下做拖拉机高温性能试验,发动机冷却液、发动机润滑油、发动机排气、电驱动系统温度、电驱动系统冷却液和储能装置温度以及拖拉机传动和液压系统油温应不高于使用说明书规定值。 4.3.6 液压悬挂及液压输出性能 4.3.6.1 拖拉机的最大提升力(加载点在悬挂轴后610 mm处)应不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值,且不小于每千瓦整机功率240 N。 4.3.6.2 在工厂规定的最大提升力时,拖拉机提升时间应不大于3s,30 min的静沉降量应不大于加载点提升行程的4%;提升过程中不应出现抖动、爬行、异常响声、漏油和安全阀开启等现象。 4.3.6.3 对具有液压输出功能的拖拉机,其最大液压输出功率与整机功率之比应不小于12%。 4.3.7 自动辅助驾驶系统性能 4.3.8 可靠性 拖拉机的可靠性试验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值应不小于250 h,无故障性综合评分值应不小于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