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第1部分:总则》由 627(国家矿山安监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文件应规定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相关术语和定义、普查原则及基本要求、普查准备的条款、普查实施的条款、普查成果编制及上报的内容。并同时细化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方案及普查报告编制提纲、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提纲、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信息编码规范以及普查成果上报文件形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