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煤尘爆炸性鉴定技术要求》由 627(国家矿山安监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 73 采矿和矿产品 |
| 73.010 采矿和矿产品综合 |
本标准属于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煤尘爆炸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我国历史上曾发生过多起煤尘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进行规范,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能够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了新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当进行 1 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因此,该标准直接关乎人民生产财产安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直接需求,也是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必须通过国家标准进行强制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煤尘爆炸性鉴定的鉴定机构、人员、鉴定范围、仪器设备、煤样的采取与缩制、鉴定试样及工业分析试样的制备、岩石的采取与岩粉的制备、煤尘爆炸性鉴定的试验步骤及试验结果的评定以及鉴定报告等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