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灭火器维修》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SC5(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20 防火 |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与回收处置、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外观外部结构及总质量、气密性、20℃喷射性能、使用温度喷射性能、操作机构、灭火剂充装量、内部结构和内部腐蚀、水压试验、灭火剂质量、压力指示器示值误差等。 主要强制的内容包括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质量管理、维修技术要求、报废与回收处置。强制的理由是规范市场,有效监管。主要修订项目为对维修场所、灭火剂回收处理、对部分试验方法等提出修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