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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无损检测 铁磁性金属部件脉冲涡流检测》由 TC56(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3453-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8-06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6-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7-12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9.100
19 试验
19.100 无损检测
归口单位
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0669:2017。

采标中文名称:无损检测 铁磁性金属部件脉冲涡流检测。

目的意义

脉冲涡流检测技术以其独特优势,在特种设备、石油化工、航天航空、电力、建筑、机械等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在检测过程中不需要去除被检测部件上的覆盖层,不需要添加耦合剂,可以在设备运行时进行检测,检测速度快。

而部件涂层、被测部件形状和材料特性、部件温度、探头形状等是检测实施的主要影响因素,激励脉冲长度和脉冲重复频率等检测参数也是检测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GB/T 28705-2012:《无损检测 脉冲涡流检测方法》标准是我国自主研制的首个脉冲涡流标准,为脉冲涡流检测的实施提供了重要技术职称,极大推动了超声脉冲涡流检测技术的推广应用,并且于2017转化成为ISO标准——ISO 20669:2017。

随着该技术在我国的广泛使用和技术研究以及标准化的进一步发展,原标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需要进行标准的修订,主要以下几方面需求: 第一,GB/T 41120-2021《无损检测 非铁磁性金属材料脉冲涡流检测》于2021年颁布实施,该标准明确非铁磁性金属材料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内容中适用范围是铁磁性部件,因此需要修订进一步明确标准适用范围,以形成更合理完善的标准体系。

第二,在交流和应用中,部分术语定义混淆,造成不利影响,需要修订或增加部分术语,以更高的规范和指导检测应用。

第三,在应用和研究中发现新的影响因素和影响机制,需明确必须注意或消除的影响因素。

第四,检测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型检测仪器不断出现,原有检测实施方法要求和检测设备要求不适用新的情况,因此需要修订,采用通用性、指导性更强的表述。

第五,原有文件记录要求内容较为简略,需要操作性更强的标准指引。

综上,本次对GB/T 28705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检测对象为铁磁性金属部件,与GB/T 41120相协调,并优化技术要求细节,为脉冲涡流检测技术更全面的应用提供支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20669:2017《无损检测 铁磁性金属部件脉冲涡流检测》。主要内容如下: 本标准规定了在有或无涂层、绝缘层和防护层条件下,对铁磁金属部件进行厚度测量的脉冲涡流(PEC)检测技术。适用于在-100℃~500℃(金属表面温度)温度范围内对碳钢和低合金钢制成的在用部件的检测。部件的壁厚范围为3mm~65mm,涂层厚度范围为0mm~200mm。适用范围包括直径不小于50mm的管道。 标准中明确了本项技术对部件的几何形状敏感,将该技术应用于其范围之外的部件会导致不可预测的不准确性,并且不适用于裂纹缺陷和点蚀引起的局部金属损失的检测。 标准中对脉冲涡流检测技术的原理、特点和影响因素进行描述。提出对仪器、设备、探头、试件以及灵敏度调整和设备维护的要求。 标准还规定了检测实施前的准备、检测实施、检测结果评价与验证、以及问文件记录的要求。 与GB/T 28705—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见标准名称,2012年版的标准名称)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2012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术语“涂层”(见3.1) ——修改了术语“覆盖层”(见3.2,2012年版的3.1) ——增加了术语“激励脉冲持续时间”(见3.3) ——增加了术语“衰减率”(见3.4) ——增加了术语“脉冲重复频率”(见3.7) ——修改了对脉冲涡流原理的描述(见4.1,2012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脉冲涡流检测特点的描述(见4.2) ——修改了脉冲涡流检测影响因素的描述(见4.2,2012年版的9.6) ——删除了“安全警示”(见2012年版的第5章) ——修改了人员要求的描述(见第5章,2012年版的第6章) ——增加了“检测系统”的描述(见6.1) ——修改了对检测仪器的要求(见6.2,2012年版的8.1) ——修改了对检测探头的要求(见6.3,2012年版的8.2) ——增加了对灵敏度调整的要求(见6.4) ——修改了对试件的要求(见6.5,2012年版的8.3) ——修改了设备的维护和验证的要求(见6.6,2012年版的8.4) ——增加了检测前资料审查中的内容(见7.1.1,2012年版的9.1.1) ——修改了检测程序和记录表准备的要求(见7.1.3,2012年版的9.1.3) ——修改了被测部件表面条件的要求(见7.2.1,2012年版的9.2) ——修改了待检测区域标识的要求(见7.2.2,2012年版的9.4.1) ——修改了选择参考区域的要求(见7.3,2012年版的9.3) ——修改了检测实施的要求(见7.4,2012年版的9.4) ——增加了设备安全的要求(见7.5) ——删除了检测记录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9.5) ——修改了结果解释和评价的要求(见第8章,2012年版的第10章) ——修改了检测结果验证的要求(见第9章,2012年版的第11章) ——删除了检测报告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第12章) ——增加了文件记录的要求(见第10章) ——删除了附录A(见2012年版的附录A) ——删除了附录B(见2012年版的附录B) ——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