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技术要求》由 TC521(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20 道路运输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国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中,采用电子运单也是通常做法。制定标准外文版,有利于促进学术交流,提高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9号令)建立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管理制度,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
为有效落实运单管理制度,加快提升行业数字化服务和监管能力,2020年,部办公厅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531号),在全国推广应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
但目前还存在危货企业和部分地方行业管理部门运单系统建设不规范、特殊场景运单填报不统一等问题,影响全国跨区域运单数据共享和应用。
通过本标准的制定,将为全面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化管理提供重要参考,确保运单制度落实到位、发挥实效。
本标准拟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基本要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系统技术框架、功能要求、数据格式要求、数据交互要求、基础条件、性能要求和系统安全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