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SC6(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泰和安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20 防火 |
一、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和可连接性的要求,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他系统连接时的完整性要求;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和可连接性的评估。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的术语定义、要求、试验和数据,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