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SC6(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泰和安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20 防火 |
标准修订的目的: 一、结合我国国情,积极吸收先进经验 近年来,随着消防科技的发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覆盖率逐步提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含了火灾探测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等多项功能,为火灾事故中人身、财产提供了重要的安全保障。
随着系统功能的不断完善,技术手段的不断更新,丰富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组件类别及组件间信息交互技术方案。
为进一步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运行,提出可适用于评估当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的技术要求已迫在眉睫。
从多年的使用情况来看,原标准中的部分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已经不适应当前产品的发展水平。
国际标准和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积累了大量的先进经验,积极听取反馈意见,不断提升产品的兼容性能,将会指导生产企业制造出更符合我国国情的产品,使标准更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二、立足标准本身,切实解决当前问题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方案愈发完善的背景下,系统中各类组件产品涉及的国家标准也随之逐步更新。
与此同时,新的系统组件产品类别、功能要求以及技术规范衍生出更加丰富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搭建方案。
但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来说,部件、功能丰富的同时引发了更多的兼容性风险,如何确保一个具备复杂拓扑结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长期可靠运行,是急需解决的挑战。
立足标准本身,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成为了重中之重。
综上可知,对GB 22134—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进行修订已势在必行。
标准修订的意义: 一、经济效益分析 随着我国整体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建设的日趋迅猛,尤其是建筑行业的不断崛起,越来越多造型各异的建筑物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大型商场、综合体、密集住宅楼群、火车站、地铁站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的结构更是复杂,火灾隐患随之增多,大型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也逐渐提高,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面临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巨额经济损失的风险。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作为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各类场所,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因此,不断完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类组件的兼容性能,提出适应新环境的新要求,对挽救人员生命、避免大量经济损失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社会效益分析 根据多年使用情况不难发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各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兼容性问题。
例如,个别生产者在产品设计过程中错误理解标准对系统兼容性的要求。
因此,如何更好地要求生产者设计产品,如何更好地让生产企业最终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直接影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作用的发挥。
拟修订国家标准属于系统兼容性标准,对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各类产品组件的兼容性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对提高我国消防领域水平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和可连接性的要求,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他系统连接时的完整性要求;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和可连接性的评估。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的术语定义、要求、试验和数据,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