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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服务规范》由 SWG37(全国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社会保障学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202-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30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归口单位
全国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组
执行单位
全国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组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是通过审核参保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的或通过与其他管理机关数据共享得到的参保信息,确定建立、变更或注销其医疗保障关系的行为。

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服务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经授权的其他服务机构开展医疗保险登记工作。

2020年3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2〕9号),提出要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国办发〔2021〕29号)明确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和稽核监管标准体系。

2021年,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就明确提出“坚持统一规范,强化管理服务规则和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提出“国家医保局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参保数据库结构,统一参保登记信息采集标准,给医疗保障登记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存在一些问题,如涉及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等方面,实际操作中也因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涉及业务办理流程的不同存在差异,影响群众服务体验和对医保服务统一性认知,亦无法满足未来医保便民服务便捷化、精准化、常态化、迭代优化的需要。

因此,编制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服务规范,一方面可以明确医保参保登记服务的流程、标准和要求,从而规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行为,提高医保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有助于优化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重复劳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参保人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此外,统一的标准规范还可以确保医保登记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的一致性,避免因地区差异导致的服务不均等问题,有助于实现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医保服务。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和流程、业务档案管理、经办风险控制、考核评价和监督,适用于县级以上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经授权的其他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