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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疗保障基础信息业务分类与编码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 SWG37(全国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社会保障学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204-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30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组
执行单位
全国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组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高起点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统一医保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全国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

2021年,《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则要求健全标准化体系,统一医疗保障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制定基础共性标准清单、管理工作标准清单、公共服务标准清单、评价监督标准清单。

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刻思考,更为医保标准化建设,尤其是医保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医疗保障涉及医保、医疗、医药等多个部门,各地、各部门之间存在多种不同的编码标准导致了数据交换和共享困难。

业务编码的不统一,直接影响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医保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影响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政策衔接,制约了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的精准决策,制约了医保治理能力和医保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的效果、管理的效率与改革的深度都将受到影响,人民群众享有优质便捷医疗保障服务的需求也将无法得到满足。

在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中,编码标准是最根本、最核心的内容,它是系统对接、数据交流的基础语言,是建设全国统一医保信息系统的基石;亦是数据编码中的“普通话”,是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数据支撑。

通过制定并执行国家标准,可以确保所有相关方使用同一套编码规则,从而有效减少数据不兼容的问题,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大大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使得患者异地就医等服务的实施变得更加便捷,有助于消除地区壁垒,促进医保政策的全国一盘棋。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保障信息业务分类与编码的基本原则、方法以及医疗保障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编制规则,适用于特定的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的编制,非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中含有信息分类与编码内容的章条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