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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钢铁工业含铁尘泥回收及利用技术规范》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18(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固废资源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希睿迪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理工大学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工业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184-T-605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3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140.99
77 冶金
77.140 钢铁产品
77.140.99 其他钢铁产品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固废资源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推动环保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在相关区域的推广和应用,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

目的意义

钢铁行业是中国基础设施发展强大支柱。

随着钢铁行业的快速发展,钢铁生 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对环境影响也显现出来。

钢铁工业所消耗资源以及排放的 污染物数量巨大,也是环境负担重的行业。

2021年,全国粗钢产量10亿吨,根 据正常生产情况,尘泥产生量占到一成,这意味着这类资源得不到合理综合处置, 将造成巨大环境风险。

资源型社会构建,协同处置部分社会及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符合国家绿色发展、工业全生命周期及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

研究建立钢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规范,从危险废物的鉴别与判定,输送、贮存、预处理,钢铁工业炉窑设施运行、工艺投料要求多角度进行分析规范,同时量化危险废物投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要求,引导和推动钢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推广与示范,高水平规范钢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立行业可参考技术规范。

国家重视含铁尘泥的综合利用,促使企业提高利用率。

高含量Zn、K、 Na等元素的尘泥,主要是由传统钢铁行业生产工序的除尘过程中产生。

其中,烧结、高炉、电炉工序中的碱金属含量最高,尤其是烧结机头的钾、钠含量最高, 而高炉工序产生的瓦斯灰、泥中Zn含量最高。

其资源利用属性极高。

如果将尘 土和泥土通过烧结和球团工艺循环引入高炉冶炼过程,就会对含铁原料和焦炭的 质量造成破坏,进而影响高炉的稳定运行,甚至损坏高炉设备,缩短高炉的使用 寿命。

因为含有铁的尘泥在各个工序中所含的物质不同,所以它们的化学成分也 不同。

尘泥的处理方式必须根据其独特的产生特点和特征来设计,不能采用一刀 切的方法,因为尘泥的处理工艺需要根据物料成分来进行选择。

原标准中GB/T28292-2012处理、回收、利用相关方法和技术需做大量修改,特别是协同处置、社会负责、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等因素影响,技术指标修改,提高回收和利用率。

钢铁行业在危险废物处置与外委处置相比,钢铁企业利用自身高温窑炉协同处置成本低,且处置品种多(如焦油渣、铬渣、酸碱泥、废树脂、废铁质包装桶、废矿物油等)、规模大、适用性强和环境风险可控,生产安全,污染物协同处置方式多,可排放达标。

首钢在环保处理及利用在国内属于技术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大多的粉尘污泥得到了利用,也有一些经验,可以为社会做贡献。

关于处置含铁尘泥工艺研究较多,但对过程中各种元素的物质代谢或有害元素的物质流分析研究较少。

所以将研究含铁尘泥典型处置工艺的污染物排放特征,对毒害元素进行物质流分析,总结其迁移、转化规律,同时形成典型处置工艺的污染物排放清单。

目前,针对企业通用工艺技术的评价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评估和管理体系来评价和管理含铁尘泥资源化过程,以实现大宗工业固废的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并促进行业向“双碳”目标转型,达到 “零排放”的标准。

为解决高锌除尘灰的综合利用难题,行业内如首钢京唐公司、马钢、宝钢、山钢集团、莱芜钢铁等大型钢建设多条转底炉-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直接还原铁工艺,对含锌除尘灰进行综合处置,该产线产出的金属化净化球团回用于炼铁生产,产出的锌粉外销,产生经济效益。

目前国内氯化钾生产企业有30余家,主要采用从盐湖中提取氯化钾。

主要分布在青海察尔汗和新疆罗布泊地区。

一些冶金行业烧结机机头灰中获取氯化钾,如四川攀枝花火凤凰资源再生公司、河北曹妃甸汇鑫嘉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已进行了工业化应用。

烧结机头电除尘灰的产量约占烧结矿产量的3%,全国每年由此所产生的除尘灰高达1500万吨左右,烧结机头除尘灰中含有大量的钾、铁、铅、银等资源,据估算每年可提取75万吨钾盐、500万吨铁资源及15万吨铅资源,除去处理工艺成本,可通过回收有价金属创效6亿元/年。

通过本标准制定,全面了解国内外相关的技术、工艺,改进自身的技术难点和漏洞,利用标准制定和调研机会,学习相关单位的经验,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和标准化人员锻炼,提高标准化业务水平,推进企业的低碳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对典型工艺建立排放清单,分析和评估 钢铁企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为缓解整体行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改善工业发 展状况和规划未来发展方向提供理论支持。

紧跟政策方向,把握国家整体发展态势,从而推动钢铁工业、固废资源化向着环境友好型发展。

同时,排放清单的制定为国家和地方环境部门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有助于帮助开展模拟建模工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含铁尘泥界定、分类、处置、回收及利用技术的技术路线、工艺设计、环境保护和评价等技术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在原料准备、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焦化、电炉、氧化铁皮等工艺过程中产生尘泥的回收及利用。 术语和定义:原料准备尘泥、含铁尘泥、烧结尘泥、球团尘泥、高炉瓦斯泥、高炉瓦斯灰、高炉除尘灰、转炉尘泥、电炉粉尘、轧钢尘泥、氧化铁皮。 规范了含铁尘泥的分类。 回收和处置:规定了钢铁工业含铁尘泥处置方法以及一般原则和技术路线。 回收技术:规定了从含铁尘泥中回收铁、碳、锌、氯化钾以及其他贵金属。 利用技术:直接回收利用、集中回收利用、尘泥产品要求、用于建材的要求。 环保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修订项目应说明拟修订的内容,与原标准相比的主要变化。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修订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更改了“总则”(见1,2012年版的1); 2、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文件(见2,2012年版的2); 3、更改了“轧钢尘泥”的定义(见3.10,2012年版的3.10); 4、更改了“含铁尘泥的处置方法”(见6,2012年版的7); 5、更改了“含铁尘泥的回收技术”(见6,2012年版的8); 6、更改了“含铁尘泥的利用技术”(见7,2012年版的9); 7、更改了“环保要求”的文件(见8,2012年版的的10); 8、更改了“附录A”的文件(见2012年版的的附录A); 9、删除了“含铁尘泥的化学成分”(见5,2012年版的5); 10删除了“采样与检测”(见6,2012年版的6); 11、删除了“评价指标和方法”(见11,2012年版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