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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7部分:安装验证》由 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广州柏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杭州深睿博联科技公司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目录

基础信息

20256295-T-46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25-12-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0-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5-11-1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99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99 其他医疗设备
归口单位
国家药监局
执行单位
国家药监局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安装验证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安装验证策划、人员与资源配置、安装实施、验收确认等。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安装验证环节。 本文件不适用于人工智能模型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安装验证评价指标和相应的评价方法。安装验证评价指标包括安全性、可靠性、软件性能、日志与监控、版本一致性的要求;并给出安全性、可靠性、软件性能、日志与监控、版本一致性等特性的评估方法与通过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