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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用冷冻保存箱》由 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北京市医用生物防护装备检验研究中心)冰山松洋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208-T-46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3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00.01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100 实验室医学
11.100.01 普通检验医学
归口单位
国家药监局
执行单位
国家药监局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医用冷冻保存箱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封闭式电动机驱动压缩式医用冷冻保存箱(以下简称冷冻箱),包括医用低温保存箱。处于其他温度范围的医用冷冻保存设备可参考本标准。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医用冷冻保存箱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包括有效容积、控温准确性、温度波动性、温度均匀性、温度显示及温度记录、报警功能(超温报警及断电报警等)、降温时间、开门后温度恢复时间、保温性能、绝热性能、节能环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