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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政务服务办事员培训指南》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095-T-43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3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20 标准化总则
归口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本标准旨在规范和引导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规范专业化职业化一体化培训,科学培育、有效管理政务服务办事员队伍,切实提升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本标准适用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场所,根据企事业单位、群众的需求,提供政务服务咨询引导、收件、材料初审、流转、办结通知、送达等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 二、主要技术内容 《政务服务办事员培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结合各地先进经验,规定了培训原则、培训对象、基本要求、培训方法、培训类型、培训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规范化要求,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规范。 (一)明确总则,界定培训范围 《指南》首先明确了培训的适用范围,即全国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中的政务服务办事员。党群序列承担服务职能的单位,可参照本文件使用标准执行。 (二)培训的基本原则 政务服务办事员培训应坚持专业化、职业化、一体化的原则,以提升办事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三)培训对象 《指南》明确指出应接受培训的对象。 (四)基本要求 《指南》明确提出了全面覆盖、分岗培训、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 (五)培训方法 《指南》提出多种培训方法,包括集中授课、师徒制、自我学习、小组交流等培训方法,并详细介绍。 (六)培训类型 《指南》按照培训办事员的不同需求,提出新员工入职培训、常规培训、贴岗培训、职业规培四种培训模式,并详细规定每种培训模式的内容、形式和时间。 (七)培训管理 《指南》规定了培训准备和培训实施的具体阶段和内容。 (八)持续改进 《指南》提出应对培训效果进行分析研判、持续改进,不断发现培训问题,总结培训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