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城市市政工程抗震韧性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 91.140.30 通风和空调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抗灾韧性能力是城市巨灾防控的核心与关键,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但目前国内外还未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设施、供(排)水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城市市政工程抗震韧性的指标及评估方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交通基础设施、供(排)水基础设施、燃气基础设施、供热基础设施、供电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 技术要求部分包括一般规定、城市市政工程地震易损性分析及震后功能、城市市政工程系统震后功能分析方法、城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系统震后修复策略与修复时间确定、城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系统抗震韧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