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安全 紧急呼叫定位服务通用要求》由 TC351(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深圳位置网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湖北省公安厅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黄石市公安局科信支队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深圳市急救中心 、武汉市急救中心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1.目的 为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快速响应公共安全紧急事件的发生,加速推进紧急呼叫定位服务的标准化研究以及相关应用,制定一套和公共安全相关的紧急呼叫定位服务标准显得尤为迫切。
当前我国根据不同紧急救援场景分别设立了公安报警求助(110)、火警报警(119)、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安短信报警(12110)等多个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应急响应中心号码,公安、消防救援、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接警单位每年总接警次数约为5亿次。
紧急救援的每一秒都关系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争分夺秒保障黄金救援时间,提升接警和处警的时间效率,是公安、消防救援、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接警单位的核心目标。
提升紧急事件的救援效率,首要任务是获取紧急呼叫人的位置信息,目前各接警单位主要使用人工问询或运营商基站定位技术。
在接警单位人工问询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紧急呼叫人情绪紧张、不清楚其所在位置、身处危险胁迫环境、或是病情/语言障碍等情况,导致接警单位无法及时确认紧急事件发生的准确位置,错过了最佳获救时机。
另一方面,传统的运营商基站定位技术,也可以获取紧急呼叫人的位置信息,但该技术定位精度根据所处地域的基站密度,偏差通常在数十至数百米左右,对于山区、林地、野外、水域等空旷地区,定位偏差更大,极易导致救援时间的延误,甚至误导警情,扩大损失,增加次生事故风险。
特别是群体伤害、火灾、洪涝、地震、多车事故等重大公共安全紧急事件,接警单位现有获取紧急呼叫人位置信息的方式,存在较大的接警和处警时间效率问题,可能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的公共安全秩序。
因此,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于提高公安、消防救援、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接警单位的工作效率十分必要。
紧急呼叫定位服务直接从呼叫终端获取精准位置信息,并安全分发推送至对应地区的公安、消防救援、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接警单位的指挥调度平台。
2.意义 本标准拟规范的内容通过提供智能化、精准化技术手段,建立一套公共安全紧急呼叫场景下定位信息的获取、上报、汇聚、分发及相关信息安全的标准化技术服务体系。
本标准拟规范的内容将填充国内在公共安全紧急呼叫精准定位领域的标准空白,引领紧急呼叫定位服务的位置精准化发展,为公安、消防救援、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接警单位获得紧急呼叫人精准位置信息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本标准拟规范的内容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可以极大提高公共安全应急服务的响应效率,提升对紧急呼叫人的救援效率,减少紧急事件造成的社会损失,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为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稳定保驾护航。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紧急呼叫定位服务的整体框架,规定了对紧急呼叫定位服务终端单元、紧急呼叫定位服务中心单元和紧急呼叫定位服务应用单元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救援、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接警单位紧急呼叫定位服务的设计、开发、集成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