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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蒙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由 TC478(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中医药局

主要起草单位 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兴安盟蒙医院通辽市蒙医医院赤峰市中医蒙医医院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巴彦淖尔市蒙医医院乌海市蒙医中医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262861-T-46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5个月
2026-05-22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3-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4-16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中医药局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蒙医病证分类与代码。 本文件适用于蒙医医疗、卫生统计、蒙医病案管理、蒙医临床医疗质量评定、医保DIP结算、科研、教学、出版及国内外学术交流等领域。 主要技术内容 1.术语定义规范:明确蒙医病证、蒙医疾病名、蒙医疾病分类、蒙医证候名、蒙医证候分类、蒙医基本病名等核心术语的内涵与界定,为分类编码提供理论依据。 2.分类原则制定:依据蒙医理论与临床实践,确立蒙医疾病、证候、基本病的分类原则,疾病按临床科别(内科、外科等9个类目)和专科系统分类,证候按蒙医辨证系统分为温病科、内科两大类,基本病按蒙医整体观的发病内因归类。 3.编码规则设计: 蒙医疾病编码: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编码,共10位,分为病证分类标识位、疾病标识位、科别类目位、疾病类目位、疾病序号位5个部分,明确各段位的编码规则与取值范围。 蒙医证候编码:共6位,含病证分类标识位、证候名称标识位、科别类目位、证候序号位4个部分,规定各段位的编码逻辑与数字/字母取值要求。 蒙医基本病编码:共4位,由病证分类标识位、基本病标识位、基本病序号位3个部分构成,明确编码结构与数值规则。 4.特殊编码与编目方法:制定分类代码重复时的特殊编码规则,同时确立“病证分类代码+疾病代码+证候代码+基本病分类代码”的并列编目方法,规范蒙医病证整体编码体系。 5.分类代码表构建:配套制定蒙医疾病、证候、基本病的分类与代码表,明确各标识符、科别类目名称对应的代码,实现分类编码的标准化应用。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蒙医病证分类与代码》、《蒙医临床诊疗术语》国家标准制订;少数民族病证分类与代码及临床诊疗术语研究制定

行地标转化

DB15/T 328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