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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 》由 464(国家药监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0067-Q-46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1-27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2-26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1-2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60.1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60 牙科
11.060.10 牙科材料
提出部门
国家药监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牙膏既是日用消费品,更是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牙膏生产国与消费国。

随着我国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自2015年起,牙膏产品的监管要求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文件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进行管理。

2023年,我国首次发布实施了牙膏专属法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上述管理文件对于牙膏产品的原料使用,理化、微生物检验、毒理学试验等方面均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2024年3月18日,国家药监局将牙膏pH值的检验方法等15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作为牙膏注册、备案及抽样检验相关检验方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

同时,由于牙膏产品尚未建立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保护消费者健康,保障牙膏产品质量,制定《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是迫切的、必要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牙膏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