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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 运输链运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和报告》由 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2-0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4083:2023。

采标中文名称:温室气体—运输链运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和报告。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是技术标准,涉及计算和报告所有运输业务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提供一致的方法。包括货物和乘客的流动,并涵盖所有运输方式,包括陆路、水路或航空以及交通枢纽的活动。

目的意义

在高度发展、工作细分和国际化的国民经济中,交通运输是工业、商业和国民全球供应的基础,自1990年以来,全球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排放量持续增长,2019年交通运输已经成为全球第四大排放源。

中国目前交通运输领域在基础设施、交通装备、运输服务方面仍存在结构不优、适应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及“减轻气候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和潜在风险”的阶段性目标。

按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总体战略对交通运输领域提出的目标要求,同时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方向,应进一步将“优化设施结构、优化装备结构、优化运输结构,强化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强化交通装备在极端天气下防灾减灾应急保障、强化极端天气下的运输组织”等作为重点,为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核算技术支撑、资金筹措、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保障。

由于物流业务和客流业务通常涉及一个由多个参与者和运输方式组成的复杂系统,这使得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难以统一,报告的内容缺乏可比性。

ISO 14083:2023 是一项新的国际标准,为测量和报告物流运营的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一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运输业务的标准化且全球公认的方法,确保不同地区和运输业务的比较和评估是一致的,这包括货物和乘客的流动,并涵盖所有运输方式——陆路、水路或空中——以及交通枢纽的活动。

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服务于绿色低碳转型的监管需求,有助于企业提高环境绩效,增强企业社会责任。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解决国内交通运输领域排放的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缺乏本土化统一标准的问题,由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48)提出立项需求,拟编制《温室气体 运输链运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和报告》国家标准,修改采用 ISO14083:2023《温室气体 运输链运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和报告》(Greenhouse gases —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rising from transport chain operations),对运输链运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和报告等方面做出规范。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关于客运和货运运输链产生的温室气体(GHG)排放的量化、分配、划分和报告的要求,并提供了指导,本文件适用于整个运输链的所有阶段,涵盖了所有运输方式(陆运、水运或空运,不考虑运输工具,比如船舶、车辆或管道),并包括运输枢纽的运营排放。这些运输枢纽的作用是将货物或乘客从运输链的一个环节转移到下一个环节,并考虑了后续货物或乘客运输所需的航空运输等阶段。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运输链温室气体排放计算中的数据来源,考虑了与能源生产和配送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比如,液体能源载体的生产和配送或电网输电),以确保包括运输工具和枢纽运营以及相关能源供应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结果可以使运输服务运营商、用户和所有其他相关方对可能的不同能源载体进行一致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