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SC2(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10 灭火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随着我国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特别是实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已建立广泛的经济贸易关系,在进行贸易往来以及技术交流的过程中,国内外对于我国国家标准的需求也是不断增大。细水雾灭火系统由于具有良好的环保性、经济性和较小的占地面积,我国该类产品出口量占比逐年增大,目前主要覆盖越南、津巴布韦、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对该产品标准进行外文版翻译,能够有一个双方语言相对互通的标准必将给各方带来大的便利,不仅可以满足国际贸易及经济、技术交流的需求,促进我国标准走出去,还将有利于我国细水雾灭火系统生产企业在国外开拓市场。 |
范围: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分类与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适用于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制造和质量检验。 主要技术内容:系统要求、贮气瓶组、贮水瓶组、气体单向阀、安全泄放装置、连接管、集流管、减压装置、分区控制阀、泵组单元、压力监测装置、信号反馈装置、系统控制柜(盘)、细水雾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