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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木瓜秀粉蚧检疫处理技术要求》由 TC271(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251105-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3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20 植物栽培
归口单位
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果蔬、种苗等携带木瓜秀粉蚧(Paracoccus marginatus Williams and Granara de Willink)实施辐照、控温等检疫处理,开展田间监测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进出口及国内调运过程中携带木瓜秀粉蚧的鲜活植物产品实施熏蒸处理、热水浸泡处理和辐照处理,以及对田间危害情况监测。 设施设备:热水浸泡处理设备包括非贮水槽式热水加热器、水槽、管道系统与栅栏等,以及温度传感器、鼓风机、锁、气幕等设备。 检疫热处理应在经过专门设计的热处理设备中进行,热处理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温湿度控制能力,主管机构应参照ISPM 42号标准要求对实施检疫热处理的单位(设施)进行授权,确保检疫热处理程序规范、效果可靠、文档齐全,以及被处理商品的安全。 主要技术内容 有害生物:木瓜秀粉蚧(Paracoccus marginatus) 货物名称:木瓜秀粉蚧的所有寄主水果、蔬菜、花卉和种苗 技术指标: ——处理参数:导致木瓜秀粉蚧死亡的热水最低温度为47℃,持续时间不低于80 min; ——处理效能:在95%置信水平下,热水浸泡处理的效能不低于99.99?%。 温度记录间隔时间:不大于2 min 降温冷却方式:水冷或风冷 处理结束后,检查温度记录,热处理温度不低于技术指标要求(47 ℃的持续时间不低于80 min),判定处理合格。 辐照处理基本要求:可使用伽马(γ)射线、能量不高于5 MeV的X射线以及能量不高于10 MeV电子束对果蔬进行照射处理。检验检疫机构应依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实施检疫辐照处理的单位和操作人员进行授权,确保辐照处理设计合理、程序规范、效果可靠、文档齐全。在保障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障货物的品质/质量安全。 处理目标:辐照处理的目标是阻止木瓜秀粉蚧繁殖产生子一代2龄若虫。 技术指标: 有害生物:木瓜秀粉蚧 货物名称:木瓜秀粉蚧的所有寄主水果、蔬菜、花卉和种苗 技术指标: ——最低吸收剂量:阻止杰克贝尔氏粉蚧繁殖产生子一代2龄若虫的最低吸收剂量为?180 Gy; ——处理效能:在95%置信水平下,阻止杰克贝尔氏粉蚧繁殖产生子一代2龄若虫的效能不低于99.9968%。 ——对于厌氧条件下的辐照处理,应用本技术指标可能会降低辐照处理的效能。 辐照限量与照射要求:果蔬的最大吸收剂量不超过其最高耐受剂量,但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不得大于1500 Gy。需照射均匀,准确监测果蔬的吸收剂量,辐照剂量不均匀度≤2。 化学药剂浸泡处理:使用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高效、低毒农药,对携带木瓜秀粉蚧的苗木、花卉等进行常温浸泡处理,有效杀灭木瓜秀粉蚧的各种虫态,达到杀灭、降低虫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