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项目《车载摄像头技术规范》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5-08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6-07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1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43.040.10 电气和电子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随着全球驾驶自动化技术的快速发展,车载摄像头作为核心感知部件,其性能与可靠性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及智驾系统表现。目前,国际上车载摄像头标准体系尚不完善,ISO、IEC等组织尚未发布专门针对车载摄像头的完整技术规范,现有标准(如ISO 16505、ECE R46等)主要聚焦系统级评价,缺乏对摄像头单体性能及环境适应性的细化要求。而中国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产业规模已处于全球前列,具备输出高标准技术规范的能力。 制定本标准的外文版,一方面可填补国际标准空白,为海外主机厂及供应链企业提供技术参考,推动全球车载摄像头产品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有助于增强中国标准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促进中国智能汽车产业链“走出去”,助力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此外,该标准外文版的发布将推动国内外技术对接,减少贸易壁垒,为全球驾驶自动化产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可见光成像技术的车载摄像头产品,主要规定了车载摄像头的性能要求、环境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在性能要求方面,标准涵盖外观和结构、帧率、有效像素、视场角、解析力、SNR值、动态范围、最高照度、光轴中心精度、自动增益、白平衡、启动时间、系统延时、色彩还原、杂散光、温漂、内参标定、三角测距、亮度均匀性、色彩均匀性等关键指标,确保摄像头在成像质量、环境感知精度及系统稳定性方面满足高阶智驾需求。 在环境要求方面,标准对电气性能、电磁兼容、机械性能、环境耐候性、化学负荷及耐久性等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规范,以保障车载摄像头在复杂工况下的可靠性和适应性。同时,标准还提供了与上述技术要求对应的具体试验方法,并明确了产品要素与试验要求的关联矩阵,为产品的设计、测试和验收提供统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