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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服务规范》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061-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13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1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5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50 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当前西方国家通过对技术、产品、数据的把控与垄断,加速重构全球产业格局,我国制造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恶化。

智能制造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承担着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历史使命。

政策引领方面:《“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7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以制造企业需求为导向,发挥我国制造业规模庞大、场景丰富优势,充分把握不同细分行业、不同企业、不同阶段特点,围绕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提升,研制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服务规范对于推动智能制造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有着重要意义。

行业发展方面:得益于近年来国家智能制造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我国制造业迎来高速发展期,各类制造企业正为适应需求升级而努力加快创新步伐。

然而现阶段我国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总体呈现“参与指数高”、“等级指数低”态势,区域、产业、企业发展“不均衡”现象突出。

对于制造企业在研发、生产以及售后服务过程等各环节的智能化升级需要更加标准化、系统化、专业化的指导。

2020年10月,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及GB/T 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2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标准从研制到发布历时5年,在此期间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量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工作。

考虑到以上2项标准均以结果为导向,分别侧重于等级要求和评估方法。

目前缺乏对于制造企业、解决方案供应商和第三方共同开展智能制造能力升级的服务规范。

研制本标准是在此2项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聚焦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提升的过程,通过对评估过程中企业智能制造开展的经验进行提炼,给出为企业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提供服务的基本保障、服务过程和能力改进方法。

帮助企业理清智能制造能力提升需求,分析目前存在的差距和弱项,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达到有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智能制造能力的目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为企业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提供服务的基本保障、服务过程和能力改进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智能制造能力建设的制造企业、解决方案服务商、咨询服务机构。 本文件的技术内容是围绕为制造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服务,以制造企业当前所处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为起点,以实现所期望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为目标,借助外部资源,围绕人员、技术、资源、制造4项能力要素进行智能制造能力改进升级。服务过程包括评估企业的初始水平、智能制造能力改进目标设定、智能制造能力改进策划、智能制造能力改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