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服务规范》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等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50 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 |
本文件规定了为企业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提供服务的基本保障、服务过程和能力改进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智能制造能力建设的制造企业、解决方案服务商、咨询服务机构。 本文件的技术内容是围绕为制造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服务,以制造企业当前所处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为起点,以实现所期望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为目标,借助外部资源,围绕人员、技术、资源、制造4项能力要素进行智能制造能力改进升级。服务过程包括评估企业的初始水平、智能制造能力改进目标设定、智能制造能力改进策划、智能制造能力改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