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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服务规范》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061-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13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1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5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50 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为企业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提供服务的基本保障、服务过程和能力改进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智能制造能力建设的制造企业、解决方案服务商、咨询服务机构。 本文件的技术内容是围绕为制造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服务,以制造企业当前所处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为起点,以实现所期望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为目标,借助外部资源,围绕人员、技术、资源、制造4项能力要素进行智能制造能力改进升级。服务过程包括评估企业的初始水平、智能制造能力改进目标设定、智能制造能力改进策划、智能制造能力改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