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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物流企业数字化 第3部分:数据管理要求》由 TC267(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天津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终端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陆海通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天津)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917-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7-01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4-29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5-2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99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企业建立数据管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过程、开展数据管理实施与评价。 本文件是《物流企业数字化》标准的第3部分,提出了物流企业数据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框架,规定了物流数据采集与分类、物流企业数据管理内容、数据管理过程、物流数据管理与业务运营对接的要求。 (1)主要术语包括数据管理。 (2)指出物流企业数据管理目标和物流企业数据管理任务。 (3)物流企业数据管理框架包括但不限于物流数据采集与分类、顶层设计、数据管理环境、数据管理域、数据管理过程和物流数据管理与业务运营对接六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