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SC2(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杭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市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信达可恩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宝安实业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10 灭火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国内产品有出口,国外产品有进口到国内。 |
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是一种预制的、以全淹没方式灭火的灭火设备。
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具有占地面积小,施工安装简便,工程投资少,灭火剂无管网损失,灭火效率高等特点,而且不需要设置专用的设备间,灭火装置悬挂于防护区内。
对于不同容积的防护区,可选择不同容积的装置进行保护,它能使灭火剂能迅速、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广泛应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配电房、变压器房、档案文物资料室、小型油库、电讯中心等小型防护区的消防保护。
该标准实施至今已有11年时间,随着悬挂式灭火装置技术的发展以及相关标准如GA 400 的废止、GB25972《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和XF1025-2012《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等标准发布实施,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满足生产、使用、监督管理以及工程设计要求的需要,有的内容也与现行相关标准不一致或内容上有缺失。
本次修订将吸收借鉴生产单位的最新技术借鉴使用、监督管理以及设计单位近年来对产品性能需求,对标准内容进行全面修订,以适应产品技术发展的需要,以使其更好地指导生产、使用、产品的监督管理和产品研发设计,将减少产品设计和生产的盲目性,也能为相关消防技术与设备的研究和评价提供关键性的技术支撑,能为传统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应用和新产品的创新提供技术保证,标准修订后也将为该类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提供标准依据。
针对上述情况,为适应该产品的发展,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提出了该标准的修订计划。
XF 13经过10多年实施,我国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的生产规模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不断扩大,目前国内有100余家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生产厂家;近年来已由民用建筑领域已拓展到电动汽车、新能源等领域的消防保护,所以无论从行业生产规模、应用领域的扩大,将行业标准升级到国家标准的时机已经成熟。
立项制定的国家标准将在现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制定,一是将近年来新的技术、新的产品写入标准;二是将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应用的智能物联部件及功能,在标准中增加这些相关要求;三是针对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近年来在生产、应用中出现的一些安全事故,针对由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自身造成事故的原因,如由于装置自身结构设计、药剂配方不相容等,增加安全性能要求。
制定该国家标准将为产品的设计、生产、质量监督和管理等方面起到指导作用,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性能的稳定,保证该产品在消防中切实有效的发挥作用。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的型号编制、要求,给出了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的分类、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悬挂式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灭火装置、悬挂式六氟丙烷(HFC-236fa)气体灭火装置。充装其他气体灭火剂的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也可参照使用。 二、主要技术内容 1 灭火装置 2 容器 3 容器阀 4 安全泄放装置 5 感温释放组件 6 引发器 7 称重装置 8 压力显示器 9 称重装置 10压力显示器 11液位测量装置 12喷嘴 13信号反馈装置 14驱动装置 15悬挂支架(座) 16试验方法 17检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