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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SC2(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南京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0036-Q-90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1-27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2-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1-11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20 消防
13.220.10 灭火
提出部门
国家消防救援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国内产品有出口,国外产品有进口到国内。

目的意义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是一种通过燃烧反应使气溶胶发生剂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灭火设备,通常由引发器、气溶胶发生剂和发生器、冷却剂(装置)、反馈元件、外壳及与之配套的 火灾探测装置和控制装置组成。

气溶胶发生剂是一种可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固体化学混合药剂,一般由氧化剂、还原剂及添加剂等组成。

我国研究热气溶胶灭火技术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2004年公安部批准发布了第一版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行业标准(XF 499.1-2004)和气溶胶灭火剂行业标准(XF 500-2004),标准的发布实施推动了我国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技术发展,产品种类日益增多,随后美国消防协会也制定该产品的标准NFPA 2010-2006,该标准在借鉴我国标准的同时,也增加了适应产品发展的其他技术要求。

此后,ISO标准化组织制定了ISO 15779,UL实验室制订了UL 2775。

为解决新技术在应用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作为标准主编单位,于2009年承担了2004版标准的修订任务,修订时参考了国际上通用的该产品的管理模式,将XF 499.1和XF 500两个行业标准整合,形成第二版热气溶胶灭火装置行业标准(XF499.1-2010),于2010年发布实施。

XF 499.1经过20多年实施,我国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生产规模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而不断扩大,目前国内有80余家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生产厂家;近年来热气溶胶灭火技术新的发展和突破,也推动了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目前已由民用建筑领域已拓展到电动汽车、新能源等领域的消防保护,我国气溶胶灭火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目前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所以无论从行业生产规模、应用领域的扩大,还是在世界上的技术引领作用,将行业标准升级到国家标准的时机已经成熟。

立项制定的国家标准将在现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制定,一是将近年来新的技术、新的产品写入标准;二是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生产所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和组件属于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被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的,在标准中增加这些物质的安全管理要求;三是针对热气溶胶灭火装置近年来在生产、应用中出现的一些安全事故,以及由热气溶胶灭火装置自身造成事故的原因,如由于装置自身结构设计、药剂配方不相容等,增加安全性能要求。

制定该国家标准将为产品的设计、生产、质量监督和管理等方面起到指导作用,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性能的稳定,保证该产品在消防中切实有效的发挥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型号编制、要求,给出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分类、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热气溶胶灭火剂发生剂质量不大于3 kg的无管网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本文件不适用于手持式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管网式热气溶胶灭火系统。二、主要技术内容 二、主要技术内容 1 灭火装置要求 2 引发器要求 3 反馈元件要求 4 控制装置要求 5 悬挂支架(座)要求 6 冷却剂(装置)要求 7 热气溶胶灭火剂发生剂要求 8 热气溶胶灭火剂要求 9 试验方法 10检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