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消防风机通用技术要求》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SC8(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北京新安特风机有限公司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双阳风机有限公司 、上海科禄格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20 防火 |
消防排烟风机产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技术早已常熟,并得到广泛应用,是火灾时排除烟和热气最关键的消防设备产品,但至今却缺少相对应的国家标准,因此需要对现行行业标准进行必要的修订同时上升为国家标准,以填补国家标准在该类产品上的空白,实现对消防风机的研制、生产进行科学的指导,为产品的监督管理和检测提供科学的依据。
本文件规定了消防风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材料和配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消防正压送风机和消防排烟风机的设计、生产、制造和检验。与现行行业标准相比主要变化有: 1.更改了范围,增加了消防正压送风机; 2.增加了“消防正压送风机、消防排烟通风机”的术语和定义; 3.增加了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方法; 4.增加了材料和配件、常温下空气动力性能要求、噪声要求、运转性能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5.更改了耐高温性能要求; 6.增加了检验规则; 7.增加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删除了测量风机高温状态下空气动力学性能的内容; 9.增加了对耐高温电机和线缆护套的要求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