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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部分:蹦极场所》由 451(体育总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2019-Q-451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6-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5-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6-06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22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220 运动设备和设施
提出部门
体育总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蹦极作为一项新兴的极限运动,由于缺乏有关安全技术法规、标准,风险性较高,容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蹦极场所开放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严格把关。

随着蹦极运动的蓬勃发展,蹦极场所数量的不断增加,从常规的规范性和活动的安全性角度入手,标准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确保蹦极活动的规范与安全,保障运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行标准GB19079.3-2005《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 3 部分:蹦极场所》已经使用了18年,部分技术指标已无法满足人们进行蹦极运动训练、比赛、健身休闲等活动的需要。

有必要对GB19079.3-2005《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 3 部分:蹦极场所》标准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增设基本要求、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应急管理、安全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