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建筑石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范围、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要求等;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石膏单位产品生产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主要修订内容: a) 将能耗限额等级的2级要求从39.0调整为37.5; b) 将能耗限额等级的3级要求从43.0调整为40.0; c) 对使用可再生能源、其他工业余压余热等低碳能源的工厂,考虑折减能耗; d) 工厂有用太阳能光伏发电、余热发电的,对电力消耗进行折减; e) 修订附录A 各种能源折合成标准煤参考系数; f) 修订附录B 二水石膏附着水、品位与修正能耗KC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