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碘缺乏病病区判定和划分》由 628(国家疾控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0061-Q-628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1-27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2-23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1-22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疾控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碘缺乏病病区判定和划分的指标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碘缺乏病病区的判定和划分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按照附录A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调查,按照GB/T 5750.2采集和保存水样,按照GB/T 5750.5进行水碘测定;按照WS/T 107.1或WS/T 107.2进行尿碘测定;按照WS 276进行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按照WS/T 104进行地方性克汀病诊断。 在居民饮用水水碘中位数<40μg/L的地区,符合a)或同时符合b)、c),判定为碘缺乏病病区: a)有新发生的地方性克汀病病例。 b)甲状腺肿大率:8周岁~10周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5%。 c)尿碘:8周岁~10周岁儿童尿碘中位数<100μg/L,且<50μg/L的样本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