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建设指南》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94SC1(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中心 、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
从政策层面看,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推动政务服务用户专属服务空间相关工作。
2022年3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提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实现个性化精准服务。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等文件均对优化政务服务平台个人专属服务空间,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有些先进省份已对个人政务服务专属服务空间的建设提出了要求,比如上海市、南京市、广州市等相关“一网通办”文件中,指出要探索提供个性、精准、主动的智能化服务,实现“免申即享”、服务直达、诉求直通等服务。
上述经验亟需分类梳理、提炼分析,通过标准化的形式引领构建多功能、全方位的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便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从地方实践层面看,各地已在个人专属服务空间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探索,目前国家平台、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等15个地区均建设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各地区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了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制定《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建设指南》的基础,标准内容具有可达成、有案例、有参考的可行性。
开展《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建设指南》标准研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助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以标准统筹和管理全国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建设指南,促进各地区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主动化、智能化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捷性、满意度。
二是解决各地区对于个人用户专属空间建设功能和提供服务理解不一致,导致各地区建设的功能和提供的服务层次不齐的问题。
通过国家层面总结、提炼各地区优秀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功能和内容形成标准,可以指导各地区个人专属服务空间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各地区民生服务水平。
一、范围 本标准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规定了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建设的基本要求、系统建设要求、安全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应用。 二、主要技术内容 《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建设指南》主要包括个人专属服务空间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系统建设要求、安全要求等内容。 (一)明确标准的边界及范围 《指南》将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应用作为标准对象,为全国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开展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的建设工作提供指导。其内容重点涵盖前端应用功能、后台运行管理功能、基础应用支撑功能、安全要求设计等内容,明确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的建设内容和要求。 (二)基本要求 《指南》提出了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的基本原则、终端要求、身份认证要求、能力集成要求。 (三)系统建设要求 《指南》概述了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的前端应用功能要求、后台运行管理功能要求、基础应用支撑功能要求。 (四)安全要求 《指南》规范了政务服务个人专属服务空间的安全要求,包括了国产化要求、系统安全要求、数据安全要求、其他要求四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