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规范》由 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6315-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12-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0-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5-11-1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99 其他服务
归口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主要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的总体要求、公示主体、公示载体与形式、公示内容、信息共享、隐私保护、异议处理、隐私保护、随机抽查。本文件适用于政府部门、经营主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公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 主要技术指标:本标准对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总结梳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其他政府系统对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的典型案例,定义了该领域下的“公示”行为,确定了“规范性、真实性、及时性、可溯性”的总体要求。在主要章节中对公示主体、公示载体与形式、公示内容、信息共享、隐私保护、异议处理、隐私保护、随机抽查等主要关键过程开展研究,并分别设置了统一、协调与规范的主要技术要求与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