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地图建设技术规范》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94SC1(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山东省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
一、政务服务地图政策文件落实需要标准技术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等一系列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并多次提出开展政务服务地图建设要求。
二、国家和地方政务服务地图系统建设经验需要固化总结推广 从各地政务服务地图建设与应用实践看,政务服务地图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就近办、高效办提供了重要支撑,有力促进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目标的实现,积累了丰富的建设与运维经验。
同时也可看到,地图服务主体多样化市场化,地图产品形式层出不穷,地图制作技术路线与方法各异,数据资源质量不同,导致政务服务地图的信息内容、可视化表达、场景设计、详略程度、更新频率、支撑系统、操作习惯等方面有明显差异,对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服务集成和应用统筹带来了困难。
亟需从国家层面总结政务服务地图建设经验,制定政务服务地图相关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成功经验,化解潜在问题,从而推动政务地图服务建设向标准化、协同化转型,进一步释放地理信息服务潜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政务服务地图标准制定与实施意义重大 标准化是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各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条件。
在我国全面进入信息化社会、政府不断增强数字治理能力、网络地理信息开启大规模应用的背景下,制定和实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地图建设技术规范》,对于深化政务服务与地理信息融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具体举措。
政务服务工作的核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政务服务优化也应以为人民服务为价值取向。
开展政务服务地图建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是解读政府政策指南、回应企业群众办事诉求的重要渠道。
制定《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地图建设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能为全国各地提供政务服务地图建设方向,指导各地优化政务服务地图应用,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事项查不着、位置找不到等问题,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是填补我国在政务服务平台地理信息服务相关领域国家标准空白。
虽然地理信息服务在政务领域应用广泛,但采用的标准多源于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如国际标准组织开放地理空间信息联盟(OGC)标准wms、wmts、wfs等地图服务协议规范,《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地图数据规范(CH/Z 9011)》等,多为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处理、成果等方面的技术标准,适用于测绘地理信息领域,针对政府部门地图服务建设的标准目前处于空白。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地图建设技术规范》是首次以国家标准形式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中对地图服务的功能、数据、接入等基础内容上做出规定,充分吸纳国家、地方政务服务地图系统建设与应用的工作经验,形成固化技术模式,对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性、支撑性、专业性服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的内容与要求有利于提升政务服务地图建设的标准化水平,有利于改善当前全国各地政务服务地图建设标准不统一、服务范围不明确、服务程度不一致等问题。
三是提升地理信息服务与政务服务技术融合水平。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地图建设技术规范》,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的理念、原则、方法、经验引入到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将大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技术标准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的深入交流与融合,为全国政务服务地图一体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保障。
四是有效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地图建设技术规范》的实施,有利于引领测绘地理信息更规范地与政务服务需求相匹配,推进建设形成标准统一、全国互认、无感漫游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地图体系,有利于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位置服务,从而为实现更深层次、更大区域“一网通办”提供技术支撑能力;有利于增强线上线下服务资源聚合能力,开发最优办理方式、最近服务场所等智能推荐功能,实现“一应俱全”事项办理,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化程度和办事效率。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地图系统的建设层级、技术架构、数据内容、功能要求和接入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服务地图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 一、主要技术内容 研究制定《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地图建设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主要目的,在于划定政务服务中地图服务的范畴、适用范围,统一基础术语、规定基本内容、提出重点要求。基于前期深入研究,起草者拟从以下6方面构建国家标准:建设原则、建设层级、技术架构、数据要求、功能要求和接入要求等内容。 一是确立政务服务地图的建设原则。政务服务地图在建设过程中应坚持覆盖全面、要素完备、渠道多元的原则,广泛收录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利用地理信息技术,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APP、小程序、自助终端等多种渠道向企业和群众展示政务服务场所信息。 二是提出政务服务地图系统的建设层级。建设层级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地图系统、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地图系统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地图信息组成。依托国家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事项管理等能力,形成以国家平台地图系统为枢纽,各地区政务服务地图系统、各部门政务服务地图信息为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办事场所信息齐全、互通互认、无感漫游的全国政务服务导览一张图。 三是设计政务服务地图系统技术架构。技术架构包括数据层、基础地图服务、政务服务地图运维管理、政务服务地图应用服务、扩展服务、应用层等功能层,以及标准规范和运维保障等支撑体系。 四是明确政务服务地图数据要求。政务服务地图数据主要内容包括政务服务场所信息、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政务服务场所与事项关联信息、地理要素和系统信息等内容。数据管理应包括采集、核验和更新等内容。 五是提出政务服务地图系统的功能要求。政务服务地图系统应提供地图浏览、空间查询、空间统计、地图标注、数据更新、路径分析和二次开发接口等基础地图服务功能;提供场所管理、部门管理、事项关联管理、服务接入管理、统计分析以及系统管理等运维管理功能;提供场所定位服务、详情展示服务、搜索服务、筛选功能服务、智能导航服务和建议意见服务应用功能;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标签化指引、智能推荐、咨询预约、在线办理、集成办、帮代导办、周边服务、一键分享等扩展服务功能。 六是提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地图系统与地方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地图系统的对接关系,主要从地区接入和部门接入提出系统对接要求。对于地区接入,国家平台政务服务地图系统提供页面跳转、页面上架和数据汇聚三种对接方式;对于部门接入,国务院部门应在国家平台政务服务地图系统中提供政务服务场所、政务服务场所公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与事项系统做好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