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评价规范》由 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99 其他服务 |
为了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2023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的通知》,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
2024年8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以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为着力点,旨在构建市场监管系统信用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国家标准的研制主要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提出的“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要求,标准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的涉企信息、其他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中产生的涉企信息、企业依法填报公示的信息3大类数据质量进行评价,统一和规范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评价维度,有效解决企业信用监管数据不全面、不准确、不规范以及数据治理标准缺失的问题。
《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国家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将为信用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首先,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将有效提高市场监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大大强化信用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其次,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将进一步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促进企业信用监管数据的有效应用,助力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深入开展,推动信用监管与智慧监管深度融合,为政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第三,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将进一步完善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为引导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营造诚信经营的信用环境、加快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重要技术手段。
1.标准适用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评价规则、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及维度。 本文件适用于市场监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信用监管数据的质量进行评价。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给出了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评价规则、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及评价维度。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1)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评价规则; (2)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3)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及评价维度; (4)信用监管数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