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环境、社会、治理(ESG)基本术语》由 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环境社会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是一种关注环境、社会、治理绩效的投资理念,也是衡量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的一种评价方式。
ESG的概念于2004年由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 Global Compat)首次正式提出,其后在联合国成立的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的大力推动下,ESG投资理念广泛传播。
2015年9月,全球193个成员国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涉及17个领域169项具体目标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旨在2015年到2030年间,以综合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
自此,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投资机构将ESG概念不断深化,积极探索和实践ESG投资,ESG成为全球监管机构以及市场各方普遍认可和共同关注的议题,并已逐渐发展完善成为一套关注企业责任、社会福祉和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理念和评价标准。
目前,全球60多家不同机构对ESG的理解和出发点、侧重点不同,各自的评价指标的理解和设置存在明显差异,彼此之间缺乏统筹协调、内容存在交叉重复矛盾,全球零散的ESG局面给企业和市场造成混乱现状。
近年来,我国积极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持续深化ESG领域合作和研究。
在政策推动、监管助力、海外资金方要求和市场需求、理念普及等多重因素推动下,我国在全球ESG实践中的参与度不断加深。
我国企业进行ESG信息披露的数量逐年增加,截至2023年,A股上市公司有1767家开展了信息披露,央企国企信息披露率达80.70%。
2023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通知,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ESG专项报告提出了全面的指标体系与披露模板。
2024年3月,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信用评级方法与模型。
2024年4月,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信息披露框架,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三个方面设置21个具体议题,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但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对ESG的统一理解和定义,ESG术语标准的缺失,导致ESG利益相关者无法有序开展ESG相关工作,影响ESG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在充分参照国际现有术语和定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和ESG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ESG通用术语、环境(E)术语、社会责任(S)术语、治理(G)术语,以及ESG相关文件和组织等一些基本术语的内涵或外延做了适当的解释补充,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ESG基本术语标准,推进各利益相关方在ESG方面的透明度和一致性,推动我国ESG工作全面开展。
本文件界定了环境社会治理(ESG)的通用、环境(E)、社会责任(S)、治理(G)等方面的基本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投资方、倡议联盟、ESG报告框架及标准制定方、信息披露方、鉴证机构、数据提供者评级机构、政府和监管机构开展ESG信息披露、报告、核查、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