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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8部分:客运码头》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530(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和平码头有限公司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028-Q-34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3-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4-16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40 水路运输
提出部门
交通运输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客运码头港口作业具有人流量大、人员集中、旅客行李风险预判难等特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是港口安全监管重点领域。

为规范客运码头港口作业,提升客运码头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动港口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保障旅客出行安全,亟需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拟规定客运码头安全营运、安全检查、应急疏散与救援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安全运营要求。从客运码头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设置等方面提出安全风险防控要求。 2.安全检查要求。从旅客及其行李安全检查要点、安检设备和安检人员岗位配置标准等方面提出安全检查技术要求。 3.疏散与应急要求。从客运码头人员疏散、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应急标志标识设置等方面提出客运码头应急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