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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由 TC550(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大唐中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0901-T-5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3-27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1-13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2-1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8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80 风力发电系统和其他能源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有利于科学技术交流及提高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目的意义

(1)立项必要性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具有清洁无污染、建设周期短、选址灵活等优点,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将成为未来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已建和在建的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不断增加,项目的建设主体呈多元化态势,众多项目已投产或即将投产发电。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监控系统是实现电站工艺参数、设备运行和发电并网设备实时监测和自动控制必不可少的部分,是电站运行的决策中心和控制的“大脑”。

一方面,监控系统负责采集与监测管道和设备的压力、温度、流量等信息,对电站运行安全进行实时诊断和预警,根据保护策略联动进气阀,确保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的运行安全;另一方面,监控系统负责接收网侧调度信息,按照调度指令要求,控制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出力,支撑网调峰、调频等多场景应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目前多套已建项目贵州毕节10MW、江苏金坛60MW、河北张家口100MW、山东肥城300MW、湖北应城300MW等均已并网发电,在建项目有宁夏中宁100MW、甘肃酒泉300MW、河南信阳300MW等多套大容量机组。

但国内尚无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监控系统相关技术条件,监控系统设计、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缺乏相应依据。

为了完善压缩空气储能标准体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监控系统技术条件,保障电站的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亟需制定本技术条件。

(2)立项可行性 1)产业发展和技术成熟度 贵州毕节10MW、江苏金坛60MW、河北张家口100MW、山东肥城300MW、湖北应城300MW等多套大容量示范项目均已并网发电。

在这些项目的示范作用下,目前压缩空气储能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

2)丰富的规范编制经验 申报团队编制了《压缩空气储能系统集气装置工程设计规范》、《压缩空气储能系统性能测试规范》等多项相关标准,多年深耕压缩空气储能相关领域研究,具备标准制定、编写的经验和能力。

3)具有关键技术支持 申报团队专注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及其监控系统多年,承担了863、973、中国科学院先导等多项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并承建了多套10MW、100MW、300MW等不同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示范电站,自主完成监控系统的设计、加工、调试、运行、维护等一系列工作,已建成机组均已并网发电,至今稳定运行。

团队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大量的实践经验,可为本标准的编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压缩空气能电站监控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等。 本文件规定了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监控系统(简称“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控制与调节、报警、事件顺序记录与事故追忆、通信、数据存储、人机接口、系统对时、系统可用率和负载率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监控系统正常工作条件、系统架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