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514(全国文具运动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宁波天旗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韬略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捷步宝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肇庆博涵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等 。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 97.220 运动设备和设施 |
| 97.220.40 室外和水上运动设备 |
1、自行车、轮滑滑板头盔产业需求呈上升趋势,修订标准满足产品逐渐多样化、产业升级的需要。
中国的自行车、轮滑滑板头盔产量非常大,约占全球总产量的70%以上,年产量约4000万顶。
这些头盔不仅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还大量出口到欧美、日本等国际市场。
国内自行车及轮滑、滑板运动在过去几年中呈现出多样化、创新化和普及化的发展趋势,促进了城市可持续交通和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同时,对保护安全的运动头盔需求量迅速提升。
随着生活方式和技术的变革,未来头盔应用领域的发展潜力巨大。
2、修订标准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拟新增和修改安全指标如下: 提高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要求,这是头盔性能的最关键指标,即头盔受到撞击后头部受到的撞击力越小,头盔的安全性能越好。
拟将头盔受到撞击后,头型“允许的最大加速度”从300g调整为250g(g=9.8m/s2,重力加速度),即允许受到的最大碰撞力由原来的(头型质量*300*9.8)N改为(头型质量*250*9.8)N。
同步调整砧座、下落高度等试验要求,保证头盔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要求的同时为创新产品提供空间。
提高头盔佩戴的稳固性要求,佩戴系统起到稳固头盔在头部的作用,越容易伸长(即弹性大)的佩戴系统,越会带来头盔佩戴的不稳固性,头盔在佩戴装置强度性能试验过程检出的动态伸长量越大,头盔受到撞击后也越容易移位失去保护作用。
拟将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指标的允许“动态伸长量”限值由35mm调整为30mm,并增加佩戴装置强度试验中试验环境要求等。
增加纺织品安全性能要求,头盔上的纺织品主要是衬垫和系带,用来保持佩戴舒适和将头盔固定到头部,大部分情况下和头、脸部直接接触。
拟采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直接接触皮肤的B类纺织产品要求,以降低使用者人体健康风险。
3、修订后的标准更加明确试验条款和头型,利于检测监督: 1)检测头型的规范和统一 2009版标准只规定了检测头型的基本尺寸,未对外形进行细节描述,造成设备制造商生产的头型外形有很大区别,从而对检测结果造成本质的影响,相同批次的头盔在两家检测机构检测结论不统一,对生产企业造成很大的困扰,不利于行业发展。
新发布的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已基本解决头型一致性问题,为了强标之间的统一协调,拟参照GB 811对GB 24429头型要求进行修订。
修订后将头型设定一致,利于各生产单位、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2)试验方法的完善 2009版标准缺少对试验方法的细节描述,致使各检测机构和生产厂商对标准理解不同,造成产品检测和市场竞争混乱。
拟修订将完善相关细节的要求和描述,有利于提高试验的准确度、可操作性和重复性,规范头盔行业发展。
例如: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和强度试验章节说明的试验方法中,没有规定环境处理条件,容易造成理解偏差,拟增加说明环境处理条件;对头型的要求最低共振频率为2500 Hz 不符合实际情况,拟按照GB 811—2022进行修改。
4、与国外先进标准指标一致,促进国内外贸易 本标准将参考国际最新的相关标准,EN 1078:2012+A1 2012和ASTM F1447-18等,为头盔制造的“同线同标同质”打下基础。
修订后的标准,将达到国际一般、国内先进水平。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自行车、滑板和轮滑运动用头盔。主要技术指标包括: 1. 头盔规格, 调整头型定义规格; 2. 头盔结构、保护范围; 3. 头盔质量; 4. 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增加试验环境要求; 5. 头盔佩戴装置强度试验,修改动态伸长量,增加试验环境要求; 6. 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修改加速度限值、砧座、下落高度和试验顺序要求; 7. 增加纺织品安全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