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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514(全国文具运动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宁波天旗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韬略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捷步宝运动科技有限公司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博涵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3203-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7-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5-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6-29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220.4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220 运动设备和设施
97.220.40 室外和水上运动设备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文具运动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1、自行车、轮滑滑板头盔产业需求呈上升趋势,修订标准满足产品逐渐多样化、产业升级的需要。

中国的自行车、轮滑滑板头盔产量非常大,约占全球总产量的70%以上,年产量约4000万顶。

这些头盔不仅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还大量出口到欧美、日本等国际市场。

国内自行车及轮滑、滑板运动在过去几年中呈现出多样化、创新化和普及化的发展趋势,促进了城市可持续交通和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同时,对保护安全的运动头盔需求量迅速提升。

随着生活方式和技术的变革,未来头盔应用领域的发展潜力巨大。

2、修订标准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拟新增和修改安全指标如下: 提高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要求,这是头盔性能的最关键指标,即头盔受到撞击后头部受到的撞击力越小,头盔的安全性能越好。

拟将头盔受到撞击后,头型“允许的最大加速度”从300g调整为250g(g=9.8m/s2,重力加速度),即允许受到的最大碰撞力由原来的(头型质量*300*9.8)N改为(头型质量*250*9.8)N。

同步调整砧座、下落高度等试验要求,保证头盔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要求的同时为创新产品提供空间。

提高头盔佩戴的稳固性要求,佩戴系统起到稳固头盔在头部的作用,越容易伸长(即弹性大)的佩戴系统,越会带来头盔佩戴的不稳固性,头盔在佩戴装置强度性能试验过程检出的动态伸长量越大,头盔受到撞击后也越容易移位失去保护作用。

拟将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指标的允许“动态伸长量”限值由35mm调整为30mm,并增加佩戴装置强度试验中试验环境要求等。

增加纺织品安全性能要求,头盔上的纺织品主要是衬垫和系带,用来保持佩戴舒适和将头盔固定到头部,大部分情况下和头、脸部直接接触。

拟采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直接接触皮肤的B类纺织产品要求,以降低使用者人体健康风险。

3、修订后的标准更加明确试验条款和头型,利于检测监督: 1)检测头型的规范和统一 2009版标准只规定了检测头型的基本尺寸,未对外形进行细节描述,造成设备制造商生产的头型外形有很大区别,从而对检测结果造成本质的影响,相同批次的头盔在两家检测机构检测结论不统一,对生产企业造成很大的困扰,不利于行业发展。

新发布的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已基本解决头型一致性问题,为了强标之间的统一协调,拟参照GB 811对GB 24429头型要求进行修订。

修订后将头型设定一致,利于各生产单位、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2)试验方法的完善 2009版标准缺少对试验方法的细节描述,致使各检测机构和生产厂商对标准理解不同,造成产品检测和市场竞争混乱。

拟修订将完善相关细节的要求和描述,有利于提高试验的准确度、可操作性和重复性,规范头盔行业发展。

例如: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和强度试验章节说明的试验方法中,没有规定环境处理条件,容易造成理解偏差,拟增加说明环境处理条件;对头型的要求最低共振频率为2500 Hz 不符合实际情况,拟按照GB 811—2022进行修改。

4、与国外先进标准指标一致,促进国内外贸易 本标准将参考国际最新的相关标准,EN 1078:2012+A1 2012和ASTM F1447-18等,为头盔制造的“同线同标同质”打下基础。

修订后的标准,将达到国际一般、国内先进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自行车、滑板和轮滑运动用头盔。主要技术指标包括: 1. 头盔规格, 调整头型定义规格; 2. 头盔结构、保护范围; 3. 头盔质量; 4. 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增加试验环境要求; 5. 头盔佩戴装置强度试验,修改动态伸长量,增加试验环境要求; 6. 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修改加速度限值、砧座、下落高度和试验顺序要求; 7. 增加纺织品安全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