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水资源调配分析技术规范》由 332(水利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随着“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四水四定”等治水理念的陆续提出和逐步实施,水资源管理与其他行业发展关系更加紧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水资源问题考虑进去”。
水资源调配不仅需要管控水资源,也需要落实到行业发展管控上,相关技术工作和管理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下的重大变革,需要有新的分析依据。
现有水资源供需调配相关标准规范出台时间较早,未能充分反映上述重要治水思路和涉水管理综合需求。
因此,亟需根据新发展理念和新形势需求,尽快制订一部适合新形势下的水资源调配分析技术规范,将水资源条件与区域发展需求相衔接,分析评估水资源供需形势,提出相应的水资源调配管控措施,落实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理念,推动区域适水发展,使行业涉水论证、水资源管理和水工程规划建设更加科学规范。
现有的水资源供需调配相关技术标准主要是围绕水利行业工作特别是水资源规划工作服务,相应的分析要求、技术方法、数据口径具有水利背景要求,主要指导水利管理工作,对水资源与发展需求的协调关系考虑不足。
因而水资源调配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衔接不足,难以支撑“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决策要求。
因此,有必要将水资源供需调配与不同行业需求发展需求结合,提出适应水资源条件的行业发展布局和水资源调配决策,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适水发展更好实施,促进高质量发展。
编制《水资源调配分析技术规范》有利于科学规范行业涉水论证和水工程规划建设中水资源供需调配技术要求,有利于推进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标准的编制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更好推动水利工作的重要举措,为编制流域区域涉水规划和区域行业发展的科学布局论证提供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技术方法,提高分析合理性,又可以为开源节流的水资源开发布局提供决策支撑,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规范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推动科学构建国家水网并更好发挥水网工程尤其是重大调水工程的运行效能,促进水资源空间均衡。
本文件适用于流域和地(市)级以上的水资源调配分析,地(市)级以下的水资源调配分析可简化应用,重要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已建重要水工程后评估可参照应用,可为区域发展规划、行业规划提供规范性技术参考。 本标准面向水利发展“三新一高”新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供用水合理性评价、水资源条件与发展需求分析、水资源供需形势评估、水资源均衡调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