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由 TC155(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55SC1(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自行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等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使用量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废旧电池的处理问题。
废旧电池若处理不当,会对土壤、水源及空气造成污染,危害生态环境。
制定《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可以为行业提供明确的操作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电池的回收管理,运输等各环节的法规要求,能够有效规范市场行为,减少违法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近年来,国家对于环保、资源回收方面的政策愈加重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可以为政策的落地实施提供支持和依据。
通过明确法律责任和管理措施,有助于各级政府更好地落实政策,推动环保目标的实现。
其次,回收管理规范的实施可同步促进电池制造商、电动车制造商和回收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形成上下游产业链的良性互动,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电动自行车生态系统,增强整个产业的竞争力。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的制定,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回收体系,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对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支持,也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标准主要规定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的定义、回收服务网点及运输包装要求,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和锂电池组。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回收服务网点的建设、作业及安全环保应急要求;以及运输包装等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