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养老机构老年人入住适应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由 TC315(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 、广州市老人院 、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泰康之家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泰康养老服务促进中心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9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1.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
”十四五时期,我国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35年,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
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失能照护刚需突出、需求模式日趋多元,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是科学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方向。
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养老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是新时代发展高质量养老服务的必然要求。
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在于: 1.推进源头治理,提升新时代机构养老服务品质 入住养老机构是一个较大的人生经历转变,对老年人及其家人和照顾者而言,这一转变常常是带有压力和困扰的事件,需要调整适应。
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大多是因为健康状况下降,需要获得更可靠的专业支持,或是遭遇了丧亲危机,家庭支持能力大大削弱。
鉴于个人在转入长期照护场所时所承受的身心压力,1992年北美护理诊断协会将“重新安置压力综合征”确立为新的护理诊断疾病。
因此,入住适应问题理应受到特别的关注。
入住时获得及时精准的服务,有助于从源头上为老年人的机构养老生活打下良好基础,减小入住后的压力,提升服务品质和生命质量,是促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新时代高质量养老服务品质的必然要求。
2.服务当下急需,兼顾机构养老服务长远发展 中国正在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当前1960—1975年人口出生高峰期的一代人已经陆续步入老龄阶段,而他们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家庭内部照顾的人力有限。
当独生子女面临力所难及的照护负担又缺乏外援或发生意外时,父母有更大的可能性要选择养老机构来解决晚年生活照护难题。
此外,专家预测我国深度老龄化的阶段将持续60年左右,预示着在这60年期间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数量会大幅增加。
帮助数量众多的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平稳度过生活转换期,将会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养老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该标准的制定既能满足当下机构老年人的服务需要,更能造福未来在养老机构生活的老年人。
3.精准对标需求,助力养老机构提高运营效益 截至2023年底,我国登记注册的养老机构4.1万个,床位820.1万张,平均入住率低于50%,老年人担心入住养老机构后无法适应是导致机构入住率低的原因之一。
有的老年人入住后,将短期内无法适应直接归因于机构与自己的实际需求不匹配,因而退住;还有部分老年人多次入住退住,让老年人家属身心俱疲、让养老机构投入了时间精力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效果,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事实证明,如果入住后能够及时提供入住适应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老年人制定符合其需求的服务计划,并跟进服务,可以明显增加服务匹配的精准度、减少反复出入的现象,稳步提升机构入住率、床位使用率和服务满意率。
如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从2006年开始提供该服务)、广州市老人院(从2014年正式实施入住适应的院内服务标准)以及泰康、国投所属养老机构等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均已提供入住适应服务,目前服务已经覆盖近万名入住老年人,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4年,广州市老人院申请的《养老机构新入住老年人院舍适应的介入路径研究》课题还列入了广州市民政局重点调研课题项目。
4.健全评估管理,降低养老机构服务风险 有调查显示,养老机构较常见的意外风险包括老年人走失、烫伤、跌倒、火灾、自杀等,以自杀为例,机构老年人自杀意念在5.6%到53.5%之间,合并发生率为21.0%。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均是同质化弱势群体,自救和互救能力较低,因而养老机构防范意外风险的责任尤其重大。
国家标准GB 38600-2019《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标准GB/T 42195-2022《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进一步强调了通过能力评估提供精准服务,降低服务风险的重要性。
入住适应服务强调自老年人入住开始持续跟进老年人服务需求,不断优化调整服务计划,是对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时所做入住能力评估的重要支撑和补充。
入住适应服务的相关记录全面、完整地展现了老年人生命中的重要事件、生活经历、兴趣爱好等,有助于全面系统地了解老年人的需求,进而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照顾服务,稳定老年人情绪,降低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减少机构法律纠纷问题。
本标准对养老机构老年人入住适应社会工作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保障、服务评价与改进提出了建议,适用于社会工作者为入住养老机构或在机构内调整居住照料单元不满3个月的老年人开展的入住适应服务。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对“入住适应”进行了定义。 第四章“目标”主要说明了入住适应服务预期达到的效果。 第五章“服务内容”主要提出了入住适应社会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友好氛围营造、环境导引、居室探访、鼓励参与文娱活动、适应情况沟通、心理精神支持、入住适应专业小组和个案服务。服务内容的确定主要结合目前养老机构已提供的入住适应社会工作服务内容。 第六章“服务方法”主要提供了入住适应社会工作服务的具体工作方法,包括收集资料与评估需求、入住宣教、关系协调和建立支持网络。服务方法的确定主要结合入住适应服务目标、老年人的特点、理论依据和已有的实证研究确定入住适应社会工作服务方法。 第七章“服务保障”提出了养老机构开展入住适应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空间、设施设备等方面建议以及建立相关制度。 第八章“服务评价与改进”主要提出了入住适应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价的方式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