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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网资产管理 电网数据流通交易技术要求》由 TC593(全国电力系统电网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010-T-5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3-27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1-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2-2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40
29 电气工程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系统电网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力系统电网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数据资产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关键驱动作用。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称为五种要素,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电网数据资产是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核心生产要素,也是电力行业数据要素发展“上下互动协同、产业融合流通”的“桥梁”和“纽带”,通过数据打通源网荷储各环节信息,以数据流引领和优化能量流、业务流。

电网数据资产的体现在于数据能够有效流通,当前,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流通交易标准,电网数据资产所有人推动数据流通积极性不足,严重影响了数据的流通和利用效率。

电力行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已积累了丰富的电网数据和相应的管理经验,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在各省政府的支持下,完成了能源大数据中心的建设,有力推动电力数据资产的流通和利用,为制定国家标准提供了良好的行业基础。

同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电网数据的高效处理和分析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使得大规模电网数据的流通利用成为可能。

因此制定数据流通交易国家标准,通过电网环节的桥梁作用,有助于打破电力系统各环节的数据壁垒,提升数据资产所有人交易数据的积极性,推动电力数据资产的流通和利用,从而释放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巨大潜力,促进数字经济与能源行业的深度融合。

本文件的制定,将规范电网数据资产管理,数据流通交易内容、平台及流程,数据流通交易评估,数据流通交易实施,流通交易安全的基本原则与要求,提升电网上下游各组织间及与各用户组织数据流通交易积极性,推动电网数据资产流通,支撑电网数据对政府、各组织及公众的数据利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电网数据资产管理,流通交易的数据内容、平台及流程,交易评估,交易实施,交易保障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网组织及上下游企业对外提供数据资产流通交易服务,各组织数据内部数据流通执行其组织内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