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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疗器械 第1部分:可用性工程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由 TC221(全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285-T-46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13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1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01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01 医疗设备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366-1:2015+AMD1:2020。

采标中文名称:医疗器械 第1部分:可用性工程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制造商分析、规定、开发和评价医疗器械安全相关可用性的过程。该可用性工程(人因工程)过程使得制造商能够评定和降低与正常使用(即正确使用和使用错误)相关的风险。它可用于识别但不用于评定或降低非正常使用相关风险。如果本文件所描述的可用性工程过程得到遵守,则认为医疗器械与安全相关的可用性是可接受的,除非有相反的客观证据。 2. 本文件的技术内容: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 原则 5*可用性工程过程 以及五个资料性附录 附录A 通用指南和基本原理 附录B可能的与可用性相关危险情况的示例 附录C 未知来源用户接口(UOUP)的评价 附录D 医疗器械的使用类型(附示例)附录E参照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