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电工装备生产企业》由 604-2(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等 。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工装备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相关的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工装备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2.主要技术内容: (1)核算边界 给出了电工装备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以及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等。 (2)计量要求 包括电工装备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量参数类型、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要求、购入和输出电力的计量要求、购入和输出热力的计量要求、监测计量管理要求等。 (3)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规定电工装备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和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尤其明确不同电工装备生产企业的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采用排放因子法,根据活动水平数据、对应的排放因子计算碳排放量,并给出核算公式。 (4)数据质量管理 (5)报告内容和格式 以附录形式给出了电工装备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模版、常用化石燃料相关参数推荐值以及全球变暖潜势(GWP)参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