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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废液(水)中硝酸盐含量的测定 容量法》由 TC294(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艾科尔特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秋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浙江水知音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市蓝恒环保有限公司华东师范大学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721-T-60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2-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27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01 废物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保理念,要求我们未来发展要加快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以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筑牢产业发展基础,加大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力度。

”“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

”“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等要求。

本次项目立项符合上述国家政策要求。

硝酸盐是活性氮中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以及危害人体健康的重要形式,水体硝酸盐的检测在水体质量表征中一直备受关注。

硝酸盐具有溶解性好、稳定性好的特性,易于在水体中富集。

在水体中富集的硝酸盐会破坏水体生态平衡,导致水体动植物死亡。

硝酸根进入人体内,会被还原成亚硝酸根,具有致癌作用。

因此,必须对此类的废液、废水进行处理。

行业内硝酸盐(以NO3-计)含量120mg/L以上即被称为高硝酸盐废液,主要来源于电镀、化学镀、化工、线路板生产、医药、印染、食品、化肥、钢铁、玻璃、光伏等行业,此类废液、废水的产生量超过100万吨每年,仅光伏产业一项,此类废液产量超过45万吨每年。

在处理处置过程中均需要对其硝酸盐含量进行检测,用于回收利用或处置降低其中的硝酸根含量。

目前,水体中硝酸盐的测定方法主要有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光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离子色谱法、离子选择电极法等。

以上检测方法主要适用于低含量硝酸盐含量的测定,对于高含量的废液样品测定时需对样品进行适当的稀释,稀释过程会引入一定的分析误差。

本标准旨在建立容量法测定废液中高浓度硝酸盐含量的方法,该方法不需大型分析设备,操作简单,快速,结果准确可靠。

该方法的建立能够完善和健全废液废水中硝酸盐的测定方法,对高含量硝酸盐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处理、排放和监测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容量法测定废液废水中硝酸盐含量。 本文件主要适用于电镀、化学镀、线路板生产、钢铁酸洗、光伏等行业产生的硝酸盐废液(水)中硝酸盐含量的测定。 主要技术内容有: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方法原理、干扰和消除、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分析步骤、试验结果、精密度和准确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