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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锂离子电池生产质量管理 第1部分:总体要求》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吉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溥渊未来技术学院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7-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0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99
29 电气工程
29.220 电池和蓄电池
29.220.99 其他电池和蓄电池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副归口单位
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是当前国家战略重中之重。

锂离子电池因具有工作电压高、比能量高、自放电小、循环性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体积小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电动汽车、储能系统等领域。

对于推动能源绿色转型、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锂电池生产制造和使用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连续多年领先全球,未来几年我国的锂电产业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态势,到2025年,我国的锂电产能将进一步扩张至2900GWh。

随着动力电池产业快速扩张,主管部门、行业企业都对电池安全性、可靠性、一致性有着更高要求,另一方面随着锂离子电池的应用场景逐步扩大,电池的成组数量也呈指数增长,最初的一个消费类电子一个电池,到现在的一个电站数万个电池,市场应用也对电池提出了更高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然而,锂离子电池的制造和传统制造有着根本的区别。

除了追求产品的制造成本和效率,还必须保证极其高的产品质量、产品一致性、和产品的安全性。

在传统制造业,产品失效率在百万级(PPM- part per million)就已经算是世界级的制造水平,即通常说的6-sigma制造能力。

但是,在动力和储能电池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和引用中,产品失效率必须再降低三个数量级到十亿级(PPB- part per billion)。

体系管理是生产质量管理的基础,通过本标准的制定,可规范企业质量目标制定、实施,及实施过程中所必须的基础资源管理要求和文件体系要求;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根据锂离子电池生产特性提出针对性管理方案,为锂离子电池来料及过程管控标准的实施等奠定基础。

通过对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过程中的体系管理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形成完善的锂离子电池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高标准促进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为系列标准,拟分为4个部分,本部分为标准的第1部分。 本部分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厂房、设备、文件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体系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