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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锂离子电池生产质量管理 第1部分:总体要求》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吉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溥渊未来技术学院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3506-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2024-12-03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0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99
29 电气工程
29.220 电池和蓄电池
29.220.99 其他电池和蓄电池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副归口单位
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为系列标准,拟分为4个部分,本部分为标准的第1部分。 本部分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厂房、设备、文件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体系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