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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管理规范》由 332(水利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742-T-33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2-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27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20 饮用水
归口单位
水利部
执行单位
水利部
主管部门
水利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八条规定,“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节约用水条例》第四条规定,“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强调,要加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等节水载体建设,健全城镇等领域节水标准。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

”《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要求,联合有关部门试点开展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建设。

2024年6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高速公服务区“节水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水国科〔2024〕148号)提出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二是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水平的需要。

高速公路服务区是保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方便、快捷的重要配套设施。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16.91万公里,高速公路服务区约7000个,年客流量达400亿人。

由于受所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区位功能等因素影响,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车辆类别、人员结构差异很大、用水情况复杂,节水管理较为粗放,用水效率不高。

因此,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管理规范,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技术、节水管理、节水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对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用水水平和节水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打造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宣传窗口的需要。

高速公路服务区具有人流量大、用水集中、节水示范效应强等特点,既是节水的重点区域,也是开展节水宣传的窗口阵地。

据调研,江苏省交通控股管理的93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均接待车次为47.78万辆,每年有近10亿人次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宁沪线上的梅村服务区为例,每年接待人员达4600万人次,相当于半个多江苏省的人口数量,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年客流量达400亿人。

因此,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将节水意识、措施和管理引入社会接触度高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对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宣传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具有重要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节水管理。 2.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水源、节水技术、节水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