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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传染病消毒总则》由 628(国家疾控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0022-Q-628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1-27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2-16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1-15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8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80 消毒和灭菌
提出部门
国家疾控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历史上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计其数的人们因此失去了生命或健康。

消毒工作的科学及时开展,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可以有效减少感染者与健康人群的接触,遏制疫情蔓延,降低疾病感染率和死亡率。

《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是我国传染病消毒领域的关键性国家标准,是引导、规范全国传染病消毒工作的技术标准,在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近年来传染病防控形势的变化,传统传染病仍然存在,新发传染病对公众社会构成新的健康威胁,消毒技术的应用不断发展和成熟,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暴发流行以来,传染病消毒工作开展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和困惑,《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在规范指导传染病消毒方面出现了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完全适应现阶段传染病消毒工作的需要。

为更为全面、科学的规范我国传染病消毒工作,切实落实科学消毒、精准消毒的重要理念,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故对《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再次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首次发布为2003年6月13日,本次为标准第二次修订,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包括:修改了标准名称和范围,修改、删除和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消毒原则、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基本要求,修改了不同类型传染病终末消毒方法,增加了消毒质量控制,修改了消毒评价,增加了常用消毒方法,修改了终末消毒工作程序和消毒工作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