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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电子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3075-Q-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2024-10-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9-19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0-1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99
29 电气工程
29.220 电池和蓄电池
29.220.99 其他电池和蓄电池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电子电器产品应用广泛,锂离子电池安全问题突出,目前,国际上无专门针对电子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标准,开展外文版制定工作对于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促进我国电子电器及其电池进出口贸易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通用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器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属于本标准范围内的电子电器示例如下: ——便携式电子产品:如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蓝牙耳机等; ——便携式家用电器:如电动牙刷、剃须刀、理发器、电熨斗等; ——电动工具:电钻、电动螺丝刀、除草机等; ——玩具:遥控车、声光玩具等; ——其他电子电器产品:电子车钥匙、电子手表、电加热鞋等穿戴产品、固定使用门锁、报警器、摄像头、应急指示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