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01 钢铁产品综合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30-6:2023。
采标中文名称: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本项目符合《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改革的基本原则二“坚持国际接轨、适合国情。
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发展实际,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
” 中国作为世界产钢第一大国,根据中钢协发布的数据2023年我国粗钢产量达到了101908万吨,全球占比达到54%。
中国也是低合金钢生产第一大国。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是我国三大结构钢中最具发展前途的钢系,以其低碳当量、微合金化与控轧控冷工艺技术相结合的新工艺路线,更新碳锰钢加热处理的落后生产工艺;以高强度、高韧性、高焊接性能的新钢系,替代下游加工困难的老旧钢种;以低碳、环保、绿色生产重塑钢铁企业新形象。
2021-2022年,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试点单位,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整合一批、提出一批、修订一批、废止一批”的要求,对GB/T 1591-2018和GB/T 34560-2017系列标准进行复审,复审结论是GB/T 1591-2018与结构钢国家标准GB/T 34560.1~GB/T 34560.6共六个部分的系列标准及与其他结构钢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整合修订。
2017年以来陆续制定及发布的GB/T 34560.1~GB/T 34560.6系列标准,初步实现了与ISO 630-1~ISO 630-6接轨,但由于GB/T 1591在上下游的强大影响力,GB/T 34560《结构钢》系列标准的市场认可度较低,实际应用并不多,因而,GB/T 34560系列与GB/T 1591合并,更名为GB/T 1591系列标准: ——GB/T 1591.1《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其代替GB/T 34560.1; ——GB/T 1591.2《结构钢 第2部分:一般用途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其代替GB/T 34560.2; ——GB/T 1591.3《结构钢 第3部分: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其其代替GB/T 34560.3; ——GB/T 1591.4《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其代替GB/T 34560.4; ——GB/T 1591.5《结构钢 第5部分:耐候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其代替GB/T 34560.5; ——GB/T 1591.6《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其代替GB/T 34560.6。
新制定的GB/T 1591系列标准拟修改采用ISO 630《结构钢》系列标准。
2021年,ISO最新发布了ISO 630-1:2021、ISO 630-2:2021、ISO 630-3:2021;2023年发布了ISO 630-5:2023、ISO 630-6:2023。
ISO 630新标准的发布,使原GB/T 34560《结构钢》系列标准的技术指标,均与ISO 630新标准都有较大的出入。
为使我国结构钢标准与ISO 630新的系列标准接轨,完善我国结构钢标准体系和内容,增强我国标准在国际结构钢领域的话语权,以促进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和销售,有必要在修改采用ISO 630新的系列国际标准基础上,对GB/T 34560系列标准进行修改,并整合其他相关国家标准,重新制定出GB/T 1591系列标准。
同时,GB/T 1591分部分标准制定后,标准体系更加合理,标准内容更加清晰,方便用户的选材和使用。
本项目为系列标准的第6部分 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建筑结构钢是结构钢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用钢量较大的钢种,产品类型包括板材、型钢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的发展,国家倡导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钢结构建筑节能、绿色环保的优势越来越明显,钢结构建筑得到了很大应用和发展。
出于人身安全考虑,抗震型建筑结构钢对材料的性能要求很高,需要钢材具有高强度和大的延展性,能够承受较大的荷载和变形,同时具有良好的抗震性能,在钢材的焊接性能方面需要严格的成分设计,以满足易焊接的制造要求。
本项目并修改采用ISO 630-6:2023《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整合GB/T 28414-2012《抗震结构用型钢》和GB/T 34560.6-2017《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形成本系列标准的第6部分。
本标准的范围是抗震型建筑结构用钢,包括钢板、宽扁钢以及热轧型钢。规定了抗震型建筑结构用钢的术语和定义、牌号表示方法、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为术语和定义、钢牌号的设定、化学成分系列和范围、冶炼方法、交货状态、力学性能、表面质量等内容。 本标准以GB/T 34560.6—2017为主,整合了GB/T 28414—2012的内容。与GB/T 34560.6—2017相比,主要变化: 2)增加了Q390KZ牌号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抗震结构用型钢增加Q390KZ钢级; 3)抗震结构用型钢适用范围由“厚度不大于125mm型钢”增大到“6~150mm厚的钢板、宽扁钢以及140mm以下厚度的热轧型钢”; 4)将抗震结构用型钢质量等级分为B、C、D和E四级; 5)修改了抗震结构用型钢的“强屈比”,将“强屈比”修改为“屈强比”,与钢板产品统一; 6)修改了抗震结构用型钢Q420KZ、Q460KZ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要求,其技术要求参考的我国最新的建筑结构用钢国家标准GB/T 19879《建筑结构用钢板》; 7)附录C删除了Q390KZ牌号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将Q390KZ牌号的技术内容移到正文部分,其技术指标与ISO 630-6:2023的要求相同; 9)附录C修改了Q420KZ、Q460KZ的化学成分、碳当量、焊接裂纹敏感系数及力学性能要求,其技术要求参考的我国最新的建筑结构用钢国家标准GB/T 19879《建筑结构用钢板》。